校属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精神,教育部将组织建设约1200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为了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哲学社会科学课堂为主,以哲学、新闻传播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历史学等为重点,建设覆盖所有哲学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类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
二、建设要求
申报材料要围绕“双一流”建设,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并尽可能覆盖哲学社会科学较多专业类。同时要能够反映以下几点:
1.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
2.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规范性。
4.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请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见附件2)一式3份,《“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1份统一报送校本部教务处23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xyjke@chd.edu.cn。
2.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过期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结束后,学校将择优遴选8—10项推荐教育部。对于获准立项的项目,学校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课堂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82334604,83135061。
教务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