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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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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依据长大校办〔2018〕1号文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现将本学年寒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从1月22日至3月4日放假,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3月3日、4日返校报到注册,3月5日开始上课。

2.专任教师在学生放假期间,由学院(系)安排备课和休假。其他教师及职工在1月24日至2月28日期间由各相关单位安排值班轮休。3月1日起正常上班。

3.后勤处(后勤保障与服务中心)、保卫处、杂志社、校医院等部门和资产经营公司所属各企业可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休假时间。

4.附属学校根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确定放假时间。

5.开学后各单位要将教职工(3月2日12:00前)、学生(3月5日12:00前)返校情况分别报人事处和学工部、研究生工作部。

二、假期工作要求

1.寒假期间各单位要确保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和总值班室,及时妥善处理。校属各单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值班名单于1月19日12:00前分别报校长办公室(xbzhk@chd.edu.cn)、渭水校区管委会办公室(wsxqzhk@chd.edu.cn)和保卫处(gaczhk@chd.edu.cn)备查。学校在学术交流中心206室设总值班室,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值班电话82334018。

2.各单位放假前和开学前要深入开展以防火、防盗、防寒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大检查,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要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保障饮水饮食安全、网络安全、校园安全和卫生防疫防控等。保卫处、后勤处、学工部门和各学院(系)在学生离校后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禁止各类违章用电,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和公寓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3.学工部、研工部、各学院(系)要对学生假期的安全及社会实践活动提出相应的要求,关心、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4.后勤部门、信管处应利用寒假抓紧对教室、多媒体教室、宿舍等生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采取防冻保暖措施,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5.校长办公室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正常用印。用印地点为:校本部北院学术交流中心105室。2月15日至2月21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周六、周日正常休息,不办理用印。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以免影响工作。

6.各单位假期要认真筹划2018年工作部署,围绕学校重点工作,研讨任务落实,做好工作安排。开学前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断线。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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